抚州违章建筑拆除与搬迁的方法
衢州衢江刑事律师
2025-05-25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》和相关地方性法规,违章建筑的拆除与搬迁应当依法进行,并严格遵守相应的程序和要求。首先,政府部门或其他有关机构应当对违章建筑进行调查和确认,并制作书面记录。其次,对于确实属于违章建筑的,应当依法责令有关单位或者个人限期改正或者拆除。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拒绝履行,政府部门可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进行拆除。在搬迁过程中,应当保护被移安置居民的合法权益,并按照规定给予适当补偿。此外,对于涉及公共安全或者历史文化保护的建筑,必须特别谨慎处理。对于建在他人房地产上的违章建筑,除非取得土地所有权人的同意或者依法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,不得擅自拆除或移走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》第十四条:城镇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根据工作需要,可以对涉及到房地产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查,并制作书面记录。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便利,不得阻挠。《江西省城市房地产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七条:违反规划建造的建筑物或者其他结构物,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拆除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》第六十一条: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强制时,应当向当事人显示证件,说明情况,当事人有权予以询问和申诉。
上一篇:签了土地协议可以反悔吗?
下一篇:暂无 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