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妻离婚后,债务是否需要承担?

夫妻离婚后,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生活需要而共同负担的债务,双方仍需承担连带责任。但若债务是单方面为个人目的所产生,则另一方无需承担。具体认定应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044条: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家庭生活需要所负担的债务。第1045条: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;对外可以约定由其中一方承担。如果约定不明确,或无法确定,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中的任何一个履行义务,但实际承担该债务的一方有权向另一方索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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