劳动仲裁中的财产保全申请

在劳动仲裁中,财产保全申请是指当事人为了保障其合法权益,不因对方转移、隐匿财产而影响最终裁决的执行,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出的一种强制措施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的相关规定,当事人可以在劳动仲裁过程中,或是在裁决作出后,但未履行债务前,向负责执行的法院申请财产保全。法律依据:第九十二条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变得难以取得的情况下,当事人可以向知道证据、持有证据的人提出取证请求,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取证。第九十三条有关单位和个人,有义务根据人民法院的要求,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材料、文件和资料。在民事诉讼过程中,当事人对于涉及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的内容,可以申请不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判决书、裁定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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